关于做好十佳滨州乡村之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组织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滨州市实施“渤海英才·海纳工程”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滨办发〔2016〕46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十佳滨州乡村之星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名额。依据各县(市、区)农村实用人才数量及往年推荐质量等情况,确定各县(市、区)推荐十佳滨州乡村之星候选人3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十佳滨州乡村之星的选拔范围是,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
1.新型职业农民:包括从事种植、养殖和捕捞等农业生产,从事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和产前、产中、产后中介与技术服务的人才。
2.社会服务型人才:包括从事涉农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村扶贫、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民间艺人等。
3.技能带动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科技带头人以及各类能工巧匠等。
十佳滨州乡村之星的选拔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服务“三农”,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特长,直接从事或经营管理种植、养殖、捕捞、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2.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3.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市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5.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十佳滨州乡村之星从县(市、区)级乡村之星中择优推荐。推荐人选身份界定为非公职人员(即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国有企业人员)。往届市乡村之星原则上不再推荐。管理期内的市级优秀人才,不能再申报十佳滨州乡村之星;管理期结束的人选,若符合申报条件,且又作出新的贡献或取得新的成果,可以再次申报。
二、推荐方法
各县(市、区)要按照《通知》要求,采取个人申报、乡镇审核、县(市、区)评审推荐的办法逐级上报推荐材料。各县(市、区)在组织推荐时要成立评审委员会,经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确定后,征求纪检监察、税务、综治、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意见,在人选所在单位、县(市、区)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9月30日前将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十佳滨州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根据人选情况,组成不少于7人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推荐人选需进行自我展示和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人选综合情况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1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及排序,公示情况等)。
(二)《十佳滨州乡村之星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填写申报表时,应在“主要工作业绩、经济效益及社会贡献情况”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征求意见表》(附件3)一式1份。
(四)《十佳滨州乡村之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5)一式10份(用A3纸印制,附电子版)。
(五)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1份(A4纸印制,加盖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公章,附电子版),如有音像材料可一并附上。
(六)申报人员获奖情况、主要工作成果、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1份。身份证、获得县(市、区)级乡村之星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合作社或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示情况、获奖证书、成果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申报的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印制,目录(附件4)置前,单独成册。上述材料需提供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原件和复印件均需按目录顺序排列,以便现场审核)。
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符合要求。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需在《证明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公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十佳滨州乡村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6)一式1份,附电子版。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佳滨州乡村之星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富强滨州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标准条件。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坚持标准,好中选优。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认真组织考察,确保推荐人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上报前要征求纪检监察、税务、综治、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意见。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三个优先”的原则,即优先推荐在农业一线发挥较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与“三农”息息相关、直接服务于“三农”的人选,优先推荐年富力强、有创新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人选。切实将作风优良、贡献突出、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推荐上来。各县(市、区)涉农企业负责人不得超过推荐人选的30%。
(三)深入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十佳滨州乡村之星评选活动深入人心,深入基层。通过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实用 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爱护农村实用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不断脱颖而出。
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电话:5083323
附件:1.十佳滨州乡村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十佳滨州乡村之星申报表
3.征求意见表
4.十佳滨州乡村之星证明材料目录
5.十佳滨州乡村之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6.十佳滨州乡村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
十佳滨州乡村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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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推荐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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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滨城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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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沾化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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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邹平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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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惠民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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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阳信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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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棣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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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博兴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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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新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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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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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十佳滨州乡村之星申报表
姓 名
工作地或
工作单位
十佳滨州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制
2020年9月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用黑色钢笔填写。
二、填表内容要真实准确,实事求是。
三、照片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
四、人选类型分为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技能带动型人才三类,每人只能填写一种类型;学历为取得国家承认的最终学历;受表彰奖励情况要求县级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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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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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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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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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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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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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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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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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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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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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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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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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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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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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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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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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人才称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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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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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业绩、贡献成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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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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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等方面的特长 在专业技能或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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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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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奖励情况 主要科技成果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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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及社会贡献情况 主要工作业绩、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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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会推荐意见 所在单位或村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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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推荐意见 所在乡镇(街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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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县级组织部门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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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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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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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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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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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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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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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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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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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十佳滨州乡村之星证明材料目录
姓名: 单位及职务:
一、身份证复印件、获得县(市、区)级乡村之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合作社或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示照片
二、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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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发证单位 |
授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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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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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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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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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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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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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果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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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发证单位 |
授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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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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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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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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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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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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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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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发证单位 |
授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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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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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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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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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查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县(市、区)组织、农业农村部(公章):
附件5
十佳滨州乡村之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盖章):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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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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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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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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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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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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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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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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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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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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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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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选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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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团体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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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业技能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特长 |
主要科技成果及受表彰奖励情况 |
主要工作业绩、经济效益及社会贡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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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1、呈报类型分为“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技能带动型人才三类”,每人只能填报其中的一种类型; 2、学历为取得国家承认的最终学历; 3、受表彰奖励情况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或部门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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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十佳滨州乡村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
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盖章):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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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人选类型 |
从事行业 |
主要业绩(500字以内) |
主要科技成果及受表彰奖励情况(各不超过5项,且为县级以上政府或部门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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