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厅通知精神,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由滨城区、惠民县、阳信县申报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县级政府为申报主体,镇(乡)政府为实施主体,申报县认真填写《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编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县政府出具申报函。对于强镇中涉及的数据,各县(区)要逐个认真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并单独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数据核实承诺函,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二、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以农计财文号(无农计财文号的以局办文号)联合提交申报文件,并与申报表、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汇编成册,于3月1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8份),过期视为县(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邮箱snyncjcyfzk@bz.shandong.cn。
三、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区)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申报乡镇。
联系人及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李学刚 5083326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韩俊杰 3187755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张保帅 5083314
附件:1.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通知
2.编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补充说明
3.红头《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通知》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 滨州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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