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发改局,各市属开发区党群部、经贸发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有关规定和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根据《“渤海英才·N十佳”优秀人才评选管理办法》(滨人组发〔2017〕5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渤海英才•N十佳”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名额:依据各县(市、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现代服务业人才及往年人才工作推荐质量等情况,确定每个县(市、区)推荐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候选人不超3名(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是指在滨州市服务业领域精通服务行业流程管理的中高级人才中经选拔认定的优秀现代服务业人才。

选拔范围:现代商贸、餐饮、家政、养老、物流、会展、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服务业行业,从事企业管理、产业技术研发等工作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重点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产业发展水平、增强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业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中选拔。

选拔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滨州市服务业企业(集团)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截至评选通知发文日期),目前仍在岗工作;所在企业年服务业营业收入、利税、资产总额在全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在某一领域做出重大贡献、业绩突出,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社会广泛认可,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企业履行社会义务情况较好;对获得市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领军管理和专业人才,可予优先推荐。

候选人推荐分为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管理类指在滨州市服务业企业任职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类指在滨州市服务业企业中掌握各类高端技术的专业人才。凡被推荐的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管理类候选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候选人在服务业企业管理岗位工作;在管理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所在企业在开拓发展、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全市或全省同行业有较大影响,对本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技术类候选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服务业企业从事关键技术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成果,技能职业水平领先,在产品研发、经营模式创新等方面创新能力突出;在推进服务业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并创造出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推荐人选身份界定为非公职人员(即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国有企业人员),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评选10人,管理期3年。管理期内的市级优秀人才,不能再申报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管理期结束的人选,若符合申报条件,且又做出新的贡献或取得新的成果,可以再次申报。各县(市、区)现代服务业企业负责人不得超过推荐人选的50%,企业如有管理期内的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不得推荐,人才管理期结束后,所在企业如有新的符合条件人选,可再次推荐。

    二、推荐方法

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采取个人申报、县市区评审推荐的办法逐级上报推荐材料。各县(市、区)在组织推荐时要成立评审委员会,经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确定后,在人选所在单位、县(市、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有关材料(一式6份)报市发改委。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综合采用征信查询、审核材料、征求意见、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最终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现场展示和答辩环节的人选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申报表》(附件2),填写申报表时,应在“主要工作业绩、经济效益及社会贡献情况”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

    (二)《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用A3纸印制)。

    (三)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纸印制,加盖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和发改部门公章),如有音像材料可一并附上。

(四)申报人员及企业获奖情况、主要工作成果、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候选人所在企业提供的候选人担任职务证明(与申报企业签订的聘用协议复印件、其他任职或出资证明),有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

2、反映候选人能力、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成果鉴定证书、成果应用证明、获奖证书;所在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在地纳税证明等,复印件要由财政或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盖章);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媒体稿件、宣传材料等。

3、候选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等复印件、照片。

4、候选人创办企业或工作所在企业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证明和有关获奖、荣誉证明等复印件、照片。

    (五)《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选拔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我市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行动。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标准条件。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坚持标准,好中选优。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认真组织考察,确保推荐人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在推荐过程中,要切实将作风优良、贡献突出、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优秀现代服务业人才选拔推荐上来。

(三)深入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强化舆论宣传,积极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先进事迹,为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十佳滨州现代服务业人才评选活动深入人心,深入基层,充分调动广大现代服务业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励更多的优秀现代服务业人才不断脱颖而出。

   

联系人:王 芳     电话:3165359

邮  箱:sfgwfwy@163.com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