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100强
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化和旅游局: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乡村产业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横跨一二三产业、兼容生产生活生态、融通工农城乡的新产业新业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市民乐。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产业兴旺有“市值”。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天然融合体,产业链长、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可以发掘农业的多种功能,夯实一产的基础,推动二产两头连,促进三产走高端,让乡村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让农民的钱包鼓起来。
二是促进生态宜居有“颜值”。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绿水青山转化成金山银山的“金扁担”,可以让乡村的景观靓起来,同时能为市民提供各种服务,让人们享受“好山好水好风光”的视觉愉悦。
三是促进乡风文明有“气质”。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利于结合当地文化符号、文化元素,通过休闲养生、农耕体验等活动,挖掘当地的民俗乡土文化、农耕饮食文化、图腾文化和民间工艺,将其激活、保护、传承和弘扬。
四是促进治理有效有“基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农民为主体、农村为场所,既有小农户和基层组织的自主经营,又有工商资本的参与带动,这一过程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将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理念引入农村,影响基层组织管理方式,促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激发基层组织自我调整和创新的活力。
五是促进生活富裕有“品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能够大幅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就业容量,从而有效提升农村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让农业“有干头、有赚头、有奔头、有念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把这一重要的乡村产业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经研究,现对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进行择优推荐。
从今年的系统统计数据看,全市现有规模不等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达到273个。请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全面摸排,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把以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行业为主,经营规模较大、发展前景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带动农业农村农民作用显著、管理规范、具有典型代表作用的各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示范园区、企业、村居、田园)遴选出来,进行重点推荐。每个县(市、区)暂限推荐15个,在组织推荐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发展成效、类型模式、联农带农等因素,推荐管理规范、发展较好、代表性强的经营主体。市农村农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根据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推荐情况进行抽查调研,择优认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100强示范单位,在申报相关项目时择优推荐。
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于4月16日前,联合行文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典型经营主体名单及简介材料(电子版)统一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 系 人:市农业农村局 吴莉丽 5083329
市文化和旅游局 孙连庆 3203376
电子邮箱:bzscyk2019@163.com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 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