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引导全市小微工业企业集约集聚发展,拓展优化小微工业企业发展空间,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发展的通知》(滨政办字〔2018〕181号)、《滨州市小微工业企业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滨工信字〔2019〕68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市级小微工业园区申报工作,选取2家优秀示范园区给予资金奖励。
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按照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于9月18日前将推荐文件、“点对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承诺书、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温波 电 话:2297187
邮 箱:bzzxqyj@126.com
附件:1.《滨州市小微工业企业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2.滨州市小微工业企业示范园区申请表
3.滨州市小微工业企业示范园区审核推荐汇总表
4.市级以上竞争性领域“点对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承诺书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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