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属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促进中小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滨政办字〔2019〕67号)要求,现就我市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企业申报财政奖励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8月6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财政奖励的企业,必须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名录系统,且每月按时上报统计平台数据;
2.企业在滨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信用信息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无不良记录,企业法人代表亦无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须符合我市产业、环保、安全等政策且成长性好,列统后连续保持三年以上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企业守法经营,按时申报纳税。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填写《滨州市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财政奖励申请表》《财政奖励企业资金监督责任承诺书》,汇总征求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统计、税务等部门意见审核盖章,行文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申报材料包括:①正式行文、②滨州市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财政奖励申请汇总表、③滨州市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财政奖励申请表、④财政奖励企业资金监督责任承诺书。
3.网上申报:各县(市、区)组织相关企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登录滨州市惠企政策平台(http://huiqi.binzhou.gov.cn/)完成网上申报。网上初审:各县(市、区)首先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报单位打印书面申报材料。
五、时间要求
请各县市区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7月10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发展服务科301室,电子版通过政务专网发送至“市工信局企业发展服务科”。
联系人:刘福磊 李爽 联系电话: 2297183
附件:1.滨州市促进中小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奖励实施办法
2.滨州市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财政奖励申请汇总表
3.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供参考)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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