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开发区科技局(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技孵化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和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滨州市已纳入火炬统计的省级众创空间。

二、推荐条件

    符合《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中备案有关条件和要求。

    三、推荐流程

    1.众创空间网上申报。众创空间通过国家众创空间备案信息平台填报申报信息,填报账号使用火炬统计账号,网址:http://fhq.chinatorch.org.cn/。

    2.主管部门审核指导。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请于2019年12月4日前组织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连同证明材料打印装订一份,并出具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审核。

3.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对申报备案的众创空间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实地核查,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推荐上报。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推荐的众创空间应满足备案条件,具有模式新颖、效果显著、运营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特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突出科技型创新创业,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2.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申报材料存在虚报、瞒报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众创空间推荐申报国家级备案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3187022

    邮箱:bzsgxk@126.com

 

附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

      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
附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20191106.doc
编辑:杨雪瑞

复制保存打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