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企业依法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有法律培训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培训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主要是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下的中小企业。
二、培训性质
该项服务属公益性法律服务,参加培训的企业不承担相关费用。
三、培训内容
根据有关企业需求,可就包括但不限于商事合同、劳资关系、公司治理等法律事务开展培训。
三、培训程序
有关企业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座谈会等渠道和平台,向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提出培训需求;市、县司法局对企业需求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培训内容;市、县司法局邀请有关法律专家进行授课;市、县司法局通知申请企业及相同需求企业参加培训;对培训效果,市、县司法局律师工作机构进行评估。
四、培训的组织
该项培训服务由市、县司法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律师协会、其它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给予配合和支持。
联系人:聂民杰
联系电话:3361584
电子邮箱地址:lvgongke@163.com
滨州市司法局
2021年7月5日
复制保存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