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地方标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21年滨州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领域
市级地方标准项目是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履职履责所需的技术要求。
1.经济调节领域标准:主要是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贯彻落实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具有财政政策支持、政策持续性强、建设指标和考核量化要求高的技术要求。
2.市场监管领域标准:主要是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竞争治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所需要的技术要求。
3.社会治理领域标准:主要是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所需要的的技术要求。
4.公共服务领域标准:主要是支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实现所需要的技术要求。
二、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限定在“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范围内,产品标准不在地方标准制定范围。
2.申报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或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且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具有滨州优势和特色。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地方标准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本行业、本领域项目归口单位。
2.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项目归口单位提出滨州市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填写《滨州市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附件1)《滨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编制地方标准草案。
3.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履职履责需要,对本部门市级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进行汇总论证后,请于4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2、地方标准立项草案及部门地方标准立项论证意见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bzzjbzhk@bz.shandong.cn。
联 系 人:张映雪,许振清
联系电话:8103719,8103718
联系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17号。
附件:1.滨州市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
2.滨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