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属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推荐单位及名额

1、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市局将择优向上推荐。

2、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院士等其他渠道自行联系项目申报。

三、遴选推荐原则

为保证专利项目推荐的质量,在符合参评条件及要求基础上,优先推荐下列项目:

1、获得省、市专利奖一等奖以上的项目;

2、获得其他省以上重大评审表彰的项目的核心专利。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局、各有关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格式的正确性。

2、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审的详情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阅览。

3、各县(市、区)局、各有关单位请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电子版和扫描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其他推荐材料待省局部署后根据省局要求另行通知填报)。联系人:宋琳,电话:8109187;邮箱:bzzscqyycj@163.com。

 

附件: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