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项目类别要求对申报人员资质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2.积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单位科研人员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原则上均要申报。
3.申报项目书经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初审后于2021年2月26日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并将推荐项目汇总、加盖公章后报至市科技局规划发展科。
联系人:刘洪冉 联系电话:3187021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第一批)的通知
2.2021年度推荐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第一批)汇总表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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