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事业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及企业: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20〕32号)、《山东省科技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及省人社厅、省科技厅刚出台的《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科字〔2021〕7号)要求,为组织好全市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程序

1、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各单位按照《关于开展滨州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合格证核发等程序。(详见市人社局通知:滨人社信函〔2020〕35号)

2、预申报。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实行预申报制度,各单位在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之前,应会同主管部门和呈报单位按照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研究拟定申报推荐计划,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确定本年度推荐数额,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额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3、推荐申报。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各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组织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审查、民主评议推荐和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全套材料。

4、实行网上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全部在网上申报,系统生成后,请严格审核内容,按要求打印并进行审核签字,有关程序根据市人社局通知附件3《关于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的具体要求办理。

5、落实申报单位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注意事项及工作提醒

1、新增事项。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有所变化,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科字〔2021〕7号),新增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其他自然科研系列职称按原评审条件评审。

2、时间任务。2020年度职称时间紧、任务重,请申报人员积极与单位沟通,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限及时完成各项工作。请务必于2021年2月1日前将纸质版评审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滨州市渤海十八路667号中海大厦1007室

联系电话:3060916

三、其他

具体评审事项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20〕32号)、《山东省科技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根据省厅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滨州市科技局

2021年1月15日     

 

编辑:孙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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