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全市乡村五个振兴行动方案》(滨农委办发〔2021〕3号)中的“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精神,经研究,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应达到以下条件:
1.政府重视支持有力。县(市、区)镇(街道、乡)两级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制定了镇域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在土地、财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出台相应政策。
2.主导产业基础牢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有力。申报时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地将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不少于2亿元。
3.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长、业态丰富,有成熟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
4.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5.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村集体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
二、认定程序
各县(市、区)要按照不超过2个名额推荐,认真组织遴选工作,超额推荐不予受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镇级申报。对照推荐条件,镇(乡、街道)人民政府认真填报《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申报表》(附件1),编写镇域农业产业发展情况(附件2),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二)县级推荐。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真核实申报乡镇有关信息并严格把关,择优遴选形成推荐名单,并列好推荐顺序,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
(三)市级认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认定发布名单。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创建条件,认真筛选、深入核实、择优推荐上报,确保推荐的镇(乡、街道)情况真实,示范带动作用突出。
2.各县(市、区)于5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申报表、镇域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邮寄地址:滨城区黄河十二路936号616室),并发送电子版至snyncjcyfzk@bz.shandon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韩清霞0543-5083329
附件:1.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申报表
2.**镇(乡、街道)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参考模板)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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