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度滨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滨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滨工信字[2019] 19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滨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认真审核,在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
二、请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表、申请报告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发展服务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有关表格和申请材料按《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其中,申请表“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须附协议复印件。
三、2018年之前认定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需重新按照《管理办法》进行申报(附件2)。
联系人:苏文燕 张煜 联系电话: 2215198
邮箱: 1505400987@163.com
地址:滨州市黄河四路301号市工信局310室
附件: 1.滨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2.滨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8日
复制保存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