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

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结合农业工作实际,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农业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按程序进行评价推荐,研究确定申报推荐人选,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五)公示无异议后,单位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六)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七)单位指导农业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填报《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网址: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九)按照单位隶属层级关系,申报材料逐级呈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二、呈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生成,A3纸正反面打印原件2份。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任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以及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材料原件,按装订材料目录(附件1)顺序粘贴装订。其中,报送成果及奖励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不超过3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信网上具有验证功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5.《“六公开”监督卡》1份(附件2)。

6.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合格证明材料。

7.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

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的,申报评审时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报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9.以“局”和“办公室”命名的单位工作人员申报时,须提供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申报人不是列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证明。

10.申报人员要在材料袋封面上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呈报部门、申报系列、拟晋升职务、报送材料数量及单位性质等, 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将审核汇总情况填写在《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3,A3纸打印一式10份)中,并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审核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三、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填写要与单位公章的名称一致。如××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单位全称“××单位”不得填写“××局”。

(三)“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四)“论文著作”栏的填写:

1、要填写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

2、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刊载在其他出版物(论文期刊增刊、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带有HK、LH、TH等后缀的论文期刊,以及其他非正式出版物)上的论文、作品可一并申报,将根据实际情况作为评审参考。(请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官方网站-新闻出版机构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打印查询结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XXXXXXXXXX》”;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五)“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不能提供原件的不要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相关单位务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208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5083323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附件1 山东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doc
附件2 “六公开”监督卡.doc
附件3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审核表.xls
编辑:农办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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